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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大方面 1年内有效减轻学生等负担

来源:中国重庆发布时间:2021/9/29 15:45:34

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推行“托管+拓展”模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9月27日,成都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成都“双减”方案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重点聚焦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培优提质、考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五大方面,切实保证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在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实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严格控制作业总量

建立作业管理监测督导机制

在作业时长和总量方面,方案提出,学校要建立教务部门、年级组(学科组)、班级三级作业统筹管理制度,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在作业监测方面,方案明确,成都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作业管理监测督导机制,制定作业监测指标,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效能监测和督导,发布作业监测报告,实现作业监测全覆盖,并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引导学生家长共同监督作业情况,切实做好减负工作。

推行“托管+拓展”模式

支持初中学校工作日开设晚自习

“双减”政策实施后,高质量的常态化课后服务将逐步在成都普及。方案提出,中小学课后服务将推行“托管+拓展”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此外,支持初中学校在工作日晚上开设晚自习,初中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00。高中学校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在服务内容方面,方案明确,学校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艺、体育、劳动、阅读、社团等活动。

课后服务的提供主体由教师来担任,不会加重教师负担。方案提出,中小学校要针对课后服务情况,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切实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

推进普高提质扩容

拓宽中职生升学通道

为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方案提出,将实施“优质教育倍增工程”,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着力建设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安排部署,到2025年,成都将新增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150所以上,全面提升100所公办初中办学水平,申创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中小学优质学校覆盖率达70%以上。

另外,在入学政策方面,成都将深入治理掐尖招生,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同时,稳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优化调整高中招生录取批次,有序规范实施公民同招,更好地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实施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增加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实施中职学校提质培优工程,拓宽中职学生升入高职和本科通道。

严控考试内容和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纸笔考试

方案明确,要坚持“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学完即考”,中考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

具体到考试内容和考试次数上,要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禁止超前进度考试。考试难度应基于课程标准,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减少死记硬背考题,不出偏怪考题。同时,方案明确,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教育评价问题,方案分别针对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提出了要求。其中,到2022年,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克服唯分数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或以中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学校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等挂钩。

停止审批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机构

针对培训机构,方案从准入门槛和培训内容两方面进行了规范。

其中,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不再被审批。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同时,方案还要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在培训内容上,方案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以发展学员兴趣特长为导向,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市)县的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初高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学习内容;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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