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9月28日消息 (记者 夏莎)9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从10月11日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线下培训。
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 一律不得复课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的通知》,此次复课对象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
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复课。
其他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 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相应主管部门或各开发区、区县 (市)安排部署。
营利性学科培训 仅限7月31日前已缴费学生
此次复课,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仅限2021年7月 31日前已缴纳费用且消费未清零的学生,在未重新审核登记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此类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和招收新生。
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须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